徵才機關 | 財政部賦稅署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聘用人員 |
官職等 | |
職稱 | 聘用人員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5-03-13~2025-03-16 |
資格條件 | 一、國內外公私立大學畢業。 二、文筆流暢、熟諳電腦操作及文書編輯技能。 三、須能配合業務調整及指派。 四、具人事業務相關工作經驗者尤佳。 |
工作項目 | 1.辦理人事行政相關業務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臺北市文山區羅斯福路6段142巷1號(近捷運景美站) |
聯絡E-Mail | dot_lnsu@mail.mof.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報名方式(採線上報名,不受理郵寄報名): 請於本公告有效期限截止日前完成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完成線上報名作業(請更新履歷資料、填寫自傳及完成授權同意本機關調閱完整履歷),並將下列證明文件依序掃描合併為單一PDF檔後上傳請於本公告有效期限截止日前完成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完成線上報名作業(請更新履歷資料、填寫自傳及完成授權同意本機關調閱完整履歷),並將下列證明文件依序掃描合併為單一PDF檔後上傳: (一)公務人員簡式履歷表(需附照片及自傳,工作經驗請敘明歷任工作單位、簡要工作內容及任職起訖;務請提供手機號碼,俾利聯繫)。 (二)最高學歷證件影本。 (三)工作經驗證明影本。 (四)其他相關證明文件(如身心障礙手冊影本、英語檢定等)。 二、注意事項及聯絡方式: (一)報名履歷資料請據實填寫並檢附前述證明文件以供查核,未檢附者視同未具該項學歷、經歷或檢定等資格,如填寫不實或偽造,須自負法律責任。報名資料完整且經資歷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談;不符資格者,恕不另行通知。 (二)本職缺為人事室人員育嬰留職停薪期間(預計至114年7月30日)之職務代理,代理原因消失應無條件解聘,且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補償,錄取人員每月以280薪點支給報酬(約新臺幣37,800元,另須負擔勞、健保及勞工退休金等自付費用)。 (三)本次公開甄選正取1名,並視需要依規定擇優增列候補名額2名,候補人員以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候補期間為5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期滿未通知遞補,即自動喪失錄取資格。 (四)聯絡電話:應徵相關問題請洽蘇小姐(02)2322-8000轉8546;業務相關問題請洽羅主任(02)2322-8000轉824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