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交部 徵求 駕駛~2025-03-20

徵才機關 外交部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駕駛
官職等
職稱 駕駛
職系
名額 2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10-臺北市20-基隆市23-新北市33-桃園市
有效期間 2025-03-11~2025-03-20
資格條件 (一) 需為中央機關學校現職服務之駕駛(含技工或工友),且經機關同意移撥者。(依行政院人事總處106年1月16日總處綜字第1060034240號函不須檢附現職機關移撥同意書)
(二) 須具備職業大客車駕駛執照。
(三) 身體健康、品行端正、無不良紀錄及嗜好。
工作項目 機場行李車駕駛勤務及輪值、車輛清潔及維護或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外交部:台北市中正區凱達格蘭大道2號
聯絡E-Mail mshan@mofa.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本部勤務科韓孟賢,聯絡電話:02-23805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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