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桃園市政府工務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三職等至第五職等 |
職稱 | 助理工程員(A600170) |
職系 | 土木工程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正取1名,備取2名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33-桃園市 |
有效期間 | 2023-07-19~2023-08-02 |
資格條件 | 一、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人員。 二、具土木工程職系任用資格者。 三、具有團隊精神、主動服務熱忱及良好溝通能力者尤佳。 四、無公務人員考試法第6條考試錄取人員限制轉調及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規定不得任用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規定不得外補情事者。 |
工作項目 | 一、橋梁興建與管理。 二、有價料清查專案。 三、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7樓 |
聯絡E-Mail | 10074348@mail.tycg.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符合前開資格條件且有意調任者,請於112年8⽉2⽇前,於⾏政院⼈事⾏政總處「事求⼈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傳不得空⽩),並上傳以下資料(請依序掃描於同⼀個PDF檔案,資料未上傳⿑全者,視同資格不符): 1.考試及格證書影本及最⾼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2.現職(或最近職務)派令影本及銓敘部審定函影本。 3.最近五年考績通知書影本。 4.外語能⼒證明及其他相關證照(無則免附)。 為配合⾏政院所屬機關⼈員應徵全⾯實施線上作業,現職公務⼈員寄送紙本資料恕不受理;其他具任⽤資格⼈員請於期限內親送或寄達⾄本局(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規劃設計科助理工程員(A600170),並詳填⽇間聯絡電話)。 (⼆)經初審合格者,本局得視應徵⼈員之學經歷專⻑擇優通知參加⾯試甄選,時間、地點另⾏通知,若資格不符、未獲通知⾯試或未獲遴⽤者不再通知 (有關本職缺相關事項,請洽03-3322101#6796莊⼩姐)。 (三)除正取1名外,另得增列候補2名,並以遞補同職務列等職缺為限,候補期間為甄選結果確定之翌⽇起算3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