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政府衛生局 徵求 科員~2023-07-31

徵才機關 新北市政府衛生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第7職等
職稱 科員
職系 衛生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名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23-新北市
有效期間 2023-07-20~2023-07-31
資格條件 1. 大學以上畢業,公務人員高、普考或相當高、普考之特種考試及格,具衛生行政職系任用資格,現銓敘合格實授委任第5職等以上且無限制調任情事者。
2.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不得任用之情事、未受懲戒處分或行政處分者。
3. 具相關工作經驗者尤佳,並熟諳電腦文書處理。
4. 積極、學習能力強、操守清廉無不良嗜好,並能配合加班者,優先考量。
工作項目 辦理衛生企劃相關業務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新北市政府衛生局(新北市板橋區英士路192之1號)。
聯絡E-Mail AP0437@ntpc.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報名手續:一律採線上報名
請於公告期限內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確認「我的簡歷」、「我的履歷」內容無誤並登打簡要自述,點選【我要應徵】並授權徵才機關直接向人事總處取得個人完整履歷資料。

(二)甄選方式:筆試(50%)及面試(50%)。

(三)筆試科目:公共衛生學(含衛生企劃實務)。

(四)錄取通知及相關作業:合於初審條件者擇優另行通知筆試及面試,並於本局網站-本局徵才公告(http://www.health.ntpc.gov.tw/),不合者恕不另行通知。

(五)備註:
1. 本項甄選擬補實之職缺,均由本局就應徵人員筆試及面試結果擇優遞補,並依公務人員任免遷調有關規定辦理商調及任用手續,惟應徵人員均不符合徵才需求時,本局得予從缺。
2. 報名人員所檢附之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發布派令者,撤銷派令。其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
3. 本次公開甄選因職缺有限,未能立即遴用者,得依甄選名次擇優增列候補2員,列冊候用,期間三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俟有出缺外補得另行通知派補,惟以遞補與公開甄選之職務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

(六)聯絡人:張小姐,聯絡電話:02-22577155分機3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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