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縣政府警察局 徵求 技佐~2025-07-08

徵才機關 新竹縣政府警察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委任第4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
職稱 技佐
職系 電機工程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31-新竹縣
有效期間 2025-06-20~2025-07-08
資格條件 1.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資格,具委任第四職等至第五職等或薦任第六職等技佐或相當職務以上,經銓敘合格實授,符合「電機工程」職系任用資格(含自願降調人員,不含現職或離職警察人員及現職具有警察官身分者)。
2.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第1項所訂不得任用為公務人員及限制轉調之情事者。
工作項目 1.警用無線電執照管理(網路設置計畫、執照與頻率申請換發)。
2.無線電站臺遷移。
3.警用電話維護管理。
4.專用無線電臺維護管理。
5.特勤無線電設備架設。
6.警用無線電年度維護保養案採購。
7.警用無線電零組件採購。
工作地址 新竹縣政府警察局後勤科(新竹縣竹北市光明六路12號)
聯絡E-Mail squanto@hchpb.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聯絡方式:
一、請於限期前登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人事服務網「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需填寫簡要自述及上傳照片),點選【應徵職缺】,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
二、請將下列證明文件依序合併掃描為單一檔案後上傳:(一)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二) 現職派令、(三)現職銓審函影本(如現職非銓審電機工程職系,請檢附相關得予調任職系之銓審函影本)、(四)考試及格證書影本、(五)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影本、(六)其他相關證明文件:如英語檢定證書(無者免附)。
三、初審合格者通知面試。資格不符或未獲遴用恕不退件或另行通知。
四、經甄選錄取者,依公務人員任用相關規定辦理商調及任用程序,惟原服務機關如未能同意過調者,不予遴用。
五、擇優錄取正取人員,並按甄試成績增列候補名額,其名額不逾職缺數2倍。候補期間為5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惟應徵人員均不合適者,亦得從缺。
六、聯絡電話:
1.如有工作項目相關問題,請洽本局後勤科(03)5513449。
2.如有報名相關問題,請洽(03)5513480 人事室陳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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