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 徵求 聘用副編審~2025-09-25

徵才機關 文化部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聘用人員
官職等 376-472薪點,月支報酬約52,301-65,655元
職稱 聘用副編審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23-新北市
有效期間 2025-09-18~2025-09-25
資格條件 一、國內外研究所畢業得有碩士學位,並具有與擬任工作相當之專業訓練或研究工作1年以上著有成績或具有與擬任工作相關之工作經驗2年以上者。
二、國內外大學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相當之專業訓練或研究工作2年以上著有成績或具有與擬任工作相關之工作經驗4年以上者。
三、具全民英檢中級以上或相當程度英語之聽說讀寫能力、以及法語能力檢定(DELF-DALF)B級以上者(須檢附證明文件)。
工作項目 一、辦理部長、次長重要外文講辭撰擬。
二、國際媒體訪問翻譯工作、發表國際媒體專文。
三、記者會翻譯及文稿撰擬、審稿、校對、翻譯工作。
四、本部政策說明及法令翻譯及審查駐外館年度工作計畫及相關國際文化交流專案。
五、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中央聯合辦公大樓南棟17樓
聯絡E-Mail yunai@moc.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採線上報名方式,請點選「我要應徵」並註冊「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職缺應徵平台」及完成下列事項,才視為完成報名程序;如未依規則填寫資料或依序檢具附件,視為資格不符。
(一) 履歷填寫:請填寫基本資料、學歷、經歷及自傳等欄位;語文能力、專長無則免填;日期請以「民國年(如:1140101,7碼)」標示。
(二) 附件:請於「證照資格/作品附件」夾帶。並依序將個人最高學歷證明文件(持外國學經歷者,須附外文證書及中文譯本並均經我國駐外有關機構或指定機構認證等證明文件,且學歷部分應符合教育部訂定之大學辦理國外學歷採認辦法之規定)、經歷證明文件、日語、英語或其它語言專長證明文件(無則免附)合併為一個PDF檔,上傳至前述欄位。
二、甄選方式:合者擇優通知面試,未錄取者不另行通知。
三、另視成績增列候補名額2名,候補期間為5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四、初聘用人員以最低薪點376起敘,如具有公務機關(構)、公立學校或行政法人之服務年資,且服務成績優良,並有證明文件者,扣除該職務所需專門知能條件之工作經驗年資外,賸餘年資得按年提敘薪級,最高提敘四級,並以該職務最高薪點為限。
五、聯絡電話:(02)8512-6274程小姐。

View details » Back to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