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雲林地方檢察署 徵求 約僱人員~2025-10-02

徵才機關 臺灣雲林地方檢察署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官職等
職稱 約僱人員
職系
名額 2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63-雲林縣
有效期間 2025-09-24~2025-10-02
資格條件 一、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7、28條各款不得為公務人員情事且符合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規定者。
三、品操良好並同意接受素行調查者(如不同意者,請檢附3個月內核發之「警察刑事紀錄證明書」)。
工作項目 (一)辦理本署書記處所屬各科室相關業務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二)僱用期間:自報到之日起至僱用原因消滅前一日止;僱用期間如僱用原因消滅時,應即解僱,不得以任用理由要求留用;受僱時應簽具契約書。每月報酬以280薪點支薪(約新臺幣38,948元)。
工作地址 632201雲林縣虎尾鎮明正路38號
聯絡E-Mail p9243@mail.moj.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報名時應繳驗證明文件(請均以A4規格裝訂,所有應繳資料恕不退還):
1、報名表1份。
2、簡要自述1份。
3、最近2吋正面脫帽半身相片1張,請自行黏貼於報名表。
4、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1份。
5、身分證影本1份(請自行黏貼於報名表)。
6、身心障礙證明1份。(無則免附)
7、報名表件請至本署網站下載。資格證明文件不齊者,視為資格不符,恕不接受報名。
(二)報名方式:請於114年10月2日(四)前,將上開資料,送交本署收發室;採通訊報名者,郵局掛號寄送至本署,以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
(三)應試人員名單於114年10月13日(星期一)上午11時前公告於本署網站電子公布欄,請應試人員自行上網查閱,不另行通知,並準時至指定地點應試。
(四)電腦中文輸入測驗:採瀏覽文字輸入方式測驗。中文輸入法限使用倉頡、注音、無蝦米、速成、大易、行列、自然,中文輸入每分鐘未達40個字者為不及格,不得參加口試。
(五)口試:佔總成績100%,就應考人之儀表、言辭、才識、應變能力等評分。口試成績不及格者(口試成績以100分計算,80分以上為及格),不予錄取。
(六)錄取人員名單於甄選日後3工作日內公告於本署網站(http://www.ulc.moj.gov.tw/),不另通知。
(七)如有報名方面疑問,請於上班時間洽05-6334991分機261劉先生。
(八)本甄選簡章如有未盡事宜,得補充修正之;如有修正或補充事項,將公布於本署網站,本署不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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