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國立溪湖高級中學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1職等至委任第3職等 |
職稱 | 書記 |
職系 | 綜合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50-彰化縣 |
有效期間 | 2025-07-14~2025-07-21 |
資格條件 | 具中華民國國籍未具雙重國籍,並符合下列條件者: (一)公務人員初等考試或相當等級之考試以上及格,經銓敘部審定合格實授委任第1職等以上,具有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者。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規定之情事及特考特用限制調任者(報名截止日前未在限制轉調期限者,始受理報名),及無性侵害、性騷擾及妨礙性自主等犯罪紀錄,且無尚在調查階段或已遭提起公訴之情事。 (三)最近5年內未曾受懲戒處分或行政懲處者。 (四)具電腦操作技能(word、excel、powerpoint等),且須配合學校需要工作調整或職務輪調。 |
工作項目 | (一) 辦理定期考試、學期補考、模擬考及命題、閱卷、學科題庫事項。 (二) 升學考試考生服務、國中教育會考考區及考場事項。 (三) 辦理主管機關委託有關學生能力指標測驗事項。 (四)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國立溪湖高級中學教務處(彰化縣溪湖鎮大溪路二段86號) |
聯絡E-Mail | t0358@mail.hhsh.chc.edu.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應徵人員請於114年7月21日(星期一)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本職缺公告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供徵才機關調閱,並將相關證明文件(含身分證正反面、現職派令、現職銓敘審定函或曾經銓敘審定符合調任「綜合行政」職系職務審定函、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件、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如未滿5年則檢附歷年考績通知書】及其他證明文件(身心障礙證明、原住民族身分證明、其他專業或語言能力證照等),合併為1個 pdf 檔完整上傳。 (二)初審合格者本校擇優通知面試,報名參加甄選者不得具有雙重國籍,不合格者不另行通知。 (三)甄選錄取者由本校通知當事人辦理進用。本職缺錄取正取1人,並得視甄選情形列候補2人,未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5個月,如不符本校所需,本校得斟酌情況予以從缺。 (四)聯絡人:任用資格部分,請洽人事室04-8826436分機1800、1810,工作內容部分,請洽教務處04-8826436分機12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