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南部科學園區管理局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
職稱 | 技士 |
職系 | 建築工程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72-臺南市 |
有效期間 | 2025-07-18~2025-07-25 |
資格條件 | ⼀、公務⼈員⾼等考試三級或相當等級以上相關類科考試及格,並具建築⼯程、⼟⽊⼯程職系任⽤資格,且無特考特⽤限制轉調之公務⼈員。 ⼆、無公務⼈員任⽤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或限制轉調情形者。 三、如服務機關不同意他調及⾄公告截⽌⽇尚在限制轉調期限內者,請勿報名。 |
工作項目 | (⼀)辦理園區建築⼯程施⼯管理、使⽤管理等業務。 (⼆)其他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臺南市新市區南科三路22號 |
聯絡E-Mail | sky07016@stsp.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配合⾏政院⼈事⾏政總處推動⼈事業務無紙化,現職⼈員應徵本職缺作業請務必採線上⽅式辦理,請⾄⾏政院⼈事⾏政總處「事求⼈」網⾴-本職缺公告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 歷」(含簡要⾃述)內容無誤,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上傳資料應包含下列資料(履歷表由系統產製,毋須再次掃描上傳): (⼀)現職職務派令及最近2次銓審函。 (⼆)考試及格證書及最⾼學歷證書。 (三)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 (四)其他證照資料。 請務必再次確認上述附件是否完成上傳,經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試,不合者恕不另⾏ 通知,所附資料亦不退件。聯絡電話:06-5051001#2902方小姐。 備註:增列候補名額2名,期間為3個⽉,⾃甄選結果確定之翌⽇起算(惟應徵⼈員不合適時,正取或候補⼈員亦得予從缺)。應徵資料若提供不實、具公務⼈員任⽤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或有限制轉調情形者⽽刻意隱瞞、或資料內容有遺漏者,當事⼈⾃負責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