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桃園市政府衛生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聘用人員 |
官職等 | 聘用6等 |
職稱 | 聘用臨床心理師 |
職系 | 無 |
名額 | 4名〔另視成績擇優候補(職缺數2倍以內),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 之翌日起算〕。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33-桃園市 |
有效期間 | 2023-07-14~2023-07-25 |
資格條件 | 國內外大學以上畢業,領有臨床心理師證書,並具臨床心理師執業工作經驗滿2年以上 者。 |
工作項目 | 心理衛生、精神衛生、自殺防治衛教宣導及心理諮詢業務、個案心理諮詢、轉介及其他 精神醫療相關業務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必要時須配合假日出勤或夜間加班。 《歡迎身心障礙者參加甄選》 |
工作地址 | 桃園市政府衛生局心理健康科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月薪資︰聘用6等5階344薪點(約新臺幣46,440元)起薪。 二、聘用期間:自實際到職日起至112年12月31日止,續聘與否視年終考核結果辦理。 三、檢具文件: 意者請備妥下列相關資料:1、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請至銓敘部網站下載檔案:首頁/ 服務園地/常用表格下載/任用,並請於填表人欄位簽名,履歷表電話聯絡資訊請更新正 確,並請撰寫簡要自述)。2、簡歷表(請至本局網站http://dph.tycg.gov.tw/首頁/便民 服務/檔案下載/公務檔案下載/桃園市政府衛生局擬進用聘僱人員臨時人員簡歷表,請貼 相片,經歷欄請分項填列工作經歷)。3、身分證正反面影本。4、畢業證書影本。5、臨 床心理師證書影本。6、符合資格條件之相關經驗證明文件。(請以A4格式依上列順序 裝訂、信封註明應徵:心理健康科聘用臨床心理師)請於報名截止日112年7月25日17 時前送達或以掛號寄達本局人事室330206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55號,桃園市政府衛生 局人事室簡小姐收,逾期或證件不齊者不予受理及退件;欲退還應徵資料者,請附回郵 信封(請填妥收件人姓名、地址及貼足額之郵資,郵資不足以平信寄還)。 四、考試方式:面試100%。 五、初審通知: 報名人員經資格審查並挑選合適者,預計於112年7月27日在本局網站 (http://dph.tycg.gov.tw/)徵才訊息欄公告面試名單、時間及地點,請自行留意網站訊 息,不另行電話通知。 六、錄取通知:錄取人員通知報到,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 七、如正取人員不克報到,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本缺或本局其他薪點相同、性質相近之 職缺。 八、聯絡人:人事室簡小姐 電話:(03)3340935轉28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