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矯正署臺北監獄 徵求 約僱人員(管理員職務代理人)~2023-07-20

徵才機關 法務部矯正署臺北監獄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官職等 約僱五等一級280薪點
職稱 約僱人員(管理員職務代理人)
職系
名額 正取3名,擇優備取6名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33-桃園市
有效期間 2023-07-11~2023-07-20
資格條件 (一)中華民國國民,須服畢兵役或免服兵役。
(二)學經歷須符合下列其中1項:
1.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
2.高級中學、高級職業以上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6個月以上或2年以上之工作經驗。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第1項所列各款情事之一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所訂不得任用之情事。
工作項目 (一)擔任本監收容人戒護安全管理勤務(含夜間勤務)及臨時交辦事項。
(二)擔任分監女性收容人戒護安全管理勤務(含夜間勤務)及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一)法務部矯正署臺北監獄(桃園市龜山區宏德新村2號) (二)法務部矯正署臺北監獄桃園分監(桃園市桃園區龍壽街75巷26號)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報名方式:採掛號通訊報名,112年7月20日前以郵戳為憑,信封註明「參加112年第3次約僱人員甄選」字樣,逕寄本監(333221桃園市龜山區宏德新村2號)人事室黃小姐收,逾期概不受理報名。
(二)報名表、工作經歷及簡要自傳、切結書等應繳之表件,請務必於本監網站電子公佈欄下載使用,網址:https://www.tpp.moj.gov.tw/。
(三)甄選方式:書面審查符合資格者參加面試,依面試成績擇優錄取,面試成績未達70分者,不予錄取。
(四)面試名單、面試時間及地點暫定於112年7月25日前公告於本監網站,本監不另行通知面試事宜,請務必主動查詢,並不得以未接獲通知等理由要求補救措施,請密切注意。
(五)僱用期間自報到日起至112年司法特考四等考試監所管理員類科考試錄取人員接受訓練報到當日(113年3月下旬)或僱用原因消滅之日止。
(六)約僱人員報酬以個人所具知能條件(含學、經歷)依據「約僱人員報酬標準表」支給,以約僱人員五等一級280薪點起敘,月支報酬新臺幣36,316元,並得依「法務部矯正署及所屬各機關聘僱人員敘薪及考核要點」規定,採計職前曾任與擬任職務性質相近、等級相當之年資,按年提敘薪點,最高得提敘至五等三級300薪點,月支報酬新臺幣38,910元。
(七)本甄選收件屆期如未有足額人員報名,得再延長公告。
(八)聯絡方式:如有報名方面疑問請於上班時間(上午8時至12時,下午1時30分至5時30分)洽詢本監人事室黃小姐,聯絡電話03-3191119轉2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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