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臺北國稅局 徵求 定期臨時人員(大同稽徵所)~2023-07-17

徵才機關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官職等
職稱 定期臨時人員(大同稽徵所)
職系
名額 1名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10-臺北市
有效期間 2023-07-14~2023-07-17
資格條件 需符合下列條件:
1.國內具公私立高中(職)以上相關科系畢業學歷者。
2.熟諳電腦文書能力(LibreOffice及中文打字)。
3.品行端正身心健康無不良紀錄者。
4.具有效期限之身心障礙手冊(證明)。
工作項目 1.工作內容:協助稽徵業務資料整理登打及其他事宜,非屬行使公權力之工作,屬定期契約臨時人員。
2.僱用期間:112年8月1日起至112年8月31日止。
3.月支薪酬:新臺幣27,490元整。
工作地址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大同稽徵所(臺北市大同區昌吉街57號3樓之4)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意者請將履歷表、最高學歷證書影本及身心障礙手冊(證明)正反面影本等資料以掛號逕寄(送)財政部臺北國稅局大同稽徵所陳佳欣小姐收,信封請註明「應徵定期臨時人員」,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聯絡電話:(02)25853833分機101。地址:臺北市大同區昌吉街57號3樓之4(資格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面試人員成績未達錄取標準時,得不予錄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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