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新北市政府體育處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其他人員 |
官職等 | 無 |
職稱 | 臨時人員(須具備身心障礙證明) |
職系 | 無 |
名額 | 正取: 1 人;備取: 1人(候用期限:3個月)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23-新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3-07-12~2023-07-19 |
資格條件 | 一、高中(含)以上畢業。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各款、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所列不得任用消極條件。 三、須配合本處平日及假日業務加班暨支援活動。 四、須配合本處場館及業務調整輪調。 五、須具備身心障礙證明。 |
工作項目 | 一、辦理運動場館服務管理及文書處理業務。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新北市政府體育處(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278號)及所屬場館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報名日期:自112年7月12日(星期三)起至112年7月19日(星期三)截止。 二、報名方式:意者請於112年7月19日(星期三)前將應徵資料郵寄(以郵戳時間為憑)或親送至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278號新北市政府體育處收發室收(以收文章時間為憑);請註明白天聯絡電話,並於信封上註明「應徵臨時人員」。 三、意者請檢附(請以A4格式影印,依序用長尾夾裝訂): (一)非編制人員甄選報名表(需親自簽名,並請註明白天聯絡電話) 請於本公告職缺相關附件網頁下載。 (二)國民身分證(正、反面)。 (三)最高學歷證件。 (四)身心障礙證明。 (五)相關證照、工作經驗證明書或文件。 以上資料若提供不實、偽造或有遺漏,一切後果由當事人自行負責。 四、本案所蒐集個人資料,將依據個人資料保護法規定,只針對本次甄選之目的進行蒐集、處理及利用,不做其他用途。 五、每月薪資新臺幣2萬6,900元。 六、經審查資格條件符合者,擇優電話通知面試,不合者恕不退件,亦不另行通知。 七、如未提供正確聯絡電話致無法聯繫者,視為放棄甄選。 八、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者,應徵資料不予退還,請勿寄送正本。 九、本次甄選列正取1名,並得列備取人員1名,並以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等級相當、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候用期限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惟應徵人員均不合適時,本處亦得予從缺。 十、參加甄選人員,需俟報經權責機關同意僱用後,始得確定錄取。 十一、洽詢電話:(02)29620462分機7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