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桃園市政府衛生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聘用人員 |
官職等 | 聘用7等 |
職稱 | 約聘個案管理督導 |
職系 | 無 |
名額 | 1名〔另視成績擇優候補(職缺數2倍以內),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33-桃園市 |
有效期間 | 2023-07-14~2023-07-25 |
資格條件 | 具有下列資格條件之一: 1.具藥癮(毒品)個案直接服務工作經驗滿2年以上,並具有下列資格條件之一: (1)國內外心理、諮商輔導、社會工作、護理、犯罪防治、公共衛生相關研究院所畢業得 有碩士學位者。 (2)領有護理師、心理師或社會工作師證書者。 2.具藥癮(毒品)個案直接服務工作經驗滿4年以上,並具有下列資格條件之一: (1)國內外大學以上心理、諮商輔導、社會工作、護理、犯罪防治、公共衛生相關學系畢 業者。 (2)國內外大學以上畢業,且符合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社會工作師考試規則第五 條規定所列資格者。 (本計畫核定前已任職為藥癮(毒品)個案管理員者,其科系不受上開限制。) |
工作項目 | 針對開案輔導之藥癮者,辦理各項追蹤輔導(如:出監所前銜接輔導、出監所後電訪、 家庭訪視、提供藥癮者戒癮治療、就醫、就業、就學及就養等各項轉介服務、辦理家庭 支持服務方案以團體方式建立藥癮者家人支持藥癮者戒毒之家族動力、培訓志工協助追 蹤輔導藥癮者)、督導個案管理員、輔助行政工作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必要時須配合 假日出勤或夜間加班。 《歡迎身心障礙者參加甄選》 |
工作地址 | 桃園市政府衛生局心理健康科(中路辦公室)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月薪資︰聘用7等2階344薪點(約新臺幣46,440元)起薪。 二、聘用期間:自實際到職日起至112年12月31日止,續聘與否視年終考核結果辦理。 三、檢具文件: 意者請備妥下列相關資料:1、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請至銓敘部網站下載檔案:首頁/ 服務園地/常用表格下載/任用,並請於填表人欄位簽名,履歷表電話聯絡資訊請更新正 確,並請撰寫簡要自述)。2、簡歷表(請至本局網站http://dph.tycg.gov.tw/首頁/便民 服務/檔案下載/公務檔案下載/桃園市政府衛生局擬進用聘僱人員臨時人員簡歷表,請貼 相片,經歷欄請分項填列工作經歷)。3、身分證正反面影本。4、畢業證書影本。5、符 合資格條件之考試證書、證明影本。6、符合資格條件之相關經驗證明文件。(請以A4 格式依上列順序裝訂、信封註明應徵:心理健康科約聘個案管理督導)請於報名截止日 112年7月25日17時前送達或以掛號寄達本局人事室330206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55號, 桃園市政府衛生局人事室簡小姐收,逾期或證件不齊者不予受理及退件;欲退還應徵資 料者,請附回郵信封(請填妥收件人姓名、地址及貼足額之郵資,郵資不足以平信寄 還)。 四、考試方式:面試100%。 五、初審通知: 報名人員經資格審查並挑選合適者,預計於112年7月27日在本局網站 (http://dph.tycg.gov.tw/)徵才訊息欄公告面試名單、時間及地點,請自行留意網站訊 息,不另行電話通知。 六、本案人員於社會安全網第二期計畫核定前已任職為毒防中心個案管理人員或督導, 且於110年底仍在職者,得檢附相關證明文件,按服務成績優良之年資,經簽准後認定 起支薪點,惟以提至本職稱所定最高薪點為限。 七、如正取人員不克報到,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本缺或本局其他薪點相同、性質相近之 職缺。 八、聯絡人:人事室簡小姐 電話:(03)3340935轉28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