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徵才機關 | 經濟部能源署 |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 官職等 |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
| 職稱 | 技士 |
| 職系 | 電機工程 (職系職缺統計) |
| 名額 | 1 |
| 性別 | 不拘 |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 有效期間 | 2025-12-03~2025-12-16 |
| 資格條件 | 一、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 二、公務人員高考三級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之現職或非現職公務人員,且具電機工程職系任用資格。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第1項各款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規定之情事。 四、具服務熱忱。 五、熟悉文書、試算表等軟體操作。 |
| 工作項目 | 一、辦理節約能源技術研發相關綱要計畫之彙整編列、審議、管理考核及績效評估作業。 二、辦理各研究機構執行節約能源技術研發計畫,所產出研發成果之運用管理作業。 三、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 工作地址 | 臺北市中山區復興北路2號14樓 |
| 聯絡E-Mail | wlhsu@moeaea.gov.tw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現職公務人員一律採線上應徵,請於114年12月16日前,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該職缺下方點選「我要應徵」,維護更新個人簡歷、簡要自述並上傳相關證明文件。證明文件包括: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畢業證書、現職派令、最近一次銓敘部審定函、最近5年獎懲令及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未滿5年請檢附全部年度),及其他證明文件(如語言能力證書、身心障礙手冊)等,請將上開文件合併掃瞄為單一PDF檔案後上傳,資歷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資格不符(資料未備全者視同資格不符)或未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二、本職缺得視需要擇優辦理面試,至多列正取1名,並得依甄選名次增列候補2名,列冊候用期間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三、如有疑問請電洽02-27757658 徐小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