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立瑞芳高級工業職業學校 徵求 幹事~2025-12-03

徵才機關 新北市立瑞芳高級工業職業學校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職稱 幹事
職系 文教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23-新北市
有效期間 2025-11-27~2025-12-03
資格條件 (一) 現敘合格實授委任第五職等以上,具文教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且無特考特用轉調限制者。
(二) 未具雙重國籍之中華民國國民,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情形、第28條第1項不得為公務人員之情事、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及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所定不得任用之情事者。
(三) 具電腦文書資訊處理及良好溝通協調能力,服務熱忱、品行端正及無不良嗜好,並能配合業務需要執行職務調整者。
(四) 無性別平等教育法第29條規定不得任用之情形者。
工作項目 辦理教務處註冊組相關業務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新北市瑞芳區瑞芳街60號
聯絡E-Mail AQ3379@ntpc.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應備文件:
1.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若為身心障礙人員請加附身心障礙手冊影本。
2.考試及格證書。
3.最高學歷證件(碩士學歷,請再檢附大學學歷證件)。
4.現職派令及最近1次銓敘審定函。
5.最近2年考績通知書。
6.專業證照(無則免附)。
7.個人資歷表。(請至附件或瑞芳高工網站/徵才公告,下載填寫。)
以上1~6文件上傳pdf檔案至事求人系統、7個人資歷表excel檔請另email至aq3379@ntpc.gov.tw。上述資料如有不實或偽造應自行負責並取消錄取資格。
(二)初審資格條件符合者,擇優通知參加甄選,經錄取者,由本校通知當事人,依規定辦理任用手續,資格不合或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
(三)本職缺為預估缺,正取1名,得增列候補名額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5個月;惟應徵人員無適當人選時,本校得予從缺。
(四)聯絡人:瑞芳高工人事室李小姐,電話:(02)24972516#632,Email:aq3379@ntpc.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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