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縣政府教育局 徵求 督學~2025-12-01

徵才機關 新竹縣政府教育局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薦任第7職等至薦任第8職等
職稱 督學
職系 文教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31-新竹縣
有效期間 2025-11-26~2025-12-01
資格條件 1.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歷畢業者。
2.經銓敘審定合格實授薦任第七職等以上,並具文教行政職系法定任用資格之公務人員。
3.具教育行政相關工作經驗2年以上。
4.無特考特用限制調任情事者。
5.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第1項各款規定及其他不得任用之情事。
6.諳客語者尤佳。
工作項目 1.視導業務(竹北市)。
2.教育局憑證線上傳簽。
3.年度視導計畫。
4.聘任督學業務。
5.督學室核稿。
6.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新竹縣政府教育局(新竹縣竹北市光明六路10號)。
聯絡E-Mail 10013738@hchg.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1、意者請於徵才有效期間內,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https://web3.dgpa.gov.tw/want03front/AP/WANTF00001.ASPX?uid=33)查詢本職缺後,點選【我要應徵】功能鍵線上投件,【請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含自傳)」內容無誤)】,並上傳【最高學歷證件影本(持國外學歷者須完成駐外單位驗證並附中文譯本)】、【考試及格證書】、【現職派令】、【最近銓敘審定函】、【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語言檢定證明(無則免附)】、【採購專業人員證照(無則免附)】等資料影本(請掃描合併為1個PDF電子檔上傳)。未於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報名,而僅以紙本或電子郵件投件或相關資料未檢附齊全者,均視為資格不符,恕不通知補件或退件。
2、報名人員經資格審查符合者,將擇優通知甄(面)試;惟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得予從缺;經甄選擬錄取人員仍應依權責規定陳報新竹縣政府核准後商調;錄取結果登載於本局全球資訊網(網址https://doe.hcc.edu.tw/doe_front/index.php)一般公告項下。
3、本職缺為文教行政職系,【依「職組暨職系一覽表」規定,屬「綜合」職組(含綜合行政、社勞行政、社會工作、文教行政、新聞傳播、圖書史料檔案、人事行政等職系),銓敘審定有案職系在同職組各職系之職務間如具有調任資格者得予調任)】。
4、報名人員所檢附之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發布派令者,撤銷派令。其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
5、本次甄選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候補名額1至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5個月內有效。
6、應徵人員如欲詢問工作內容,請洽本局陳督學,電話03-5518101分機2822。
7、報名問題請洽本局人事室周小姐,電話03-5518101分機5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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