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徵才機關 | 勞動部 (機關職缺統計) |
| 人員區分 | 約僱人員 |
| 官職等 | (280薪點,折合月薪新台幣38,948元) |
| 職稱 | 約僱人員 |
| 職系 | 無 |
| 名額 | 2 |
| 性別 | 不拘 |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 有效期間 | 2025-11-26~2025-12-03 |
| 資格條件 | 一、大專以上商業相關科系畢業,須檢附學歷證明文件。 二、具備WORD、EXCEL、POWERPOINT等電腦應用能力。 三、有行政機關從事會計業務等工作經驗,且熟悉中央政府歲計會計資訊管理系統之操作者尤佳。 四、具工作熱忱及負責盡職,能獨立作業。 |
| 工作項目 | 一、辦理本部及主管歲入歲出預算執行狀況月報表、會計報告、半年結算報及本部各基金之會計月報及半年結算報告編製事項。 二、辦理本部公務及各基金等記帳憑證、付款憑單之編製及管理事項。 三、辦理所屬機關以前年度應收款項及呆帳轉銷之核轉等審核事項。 四、辦理本部主管信託基金半年結算報告及決算之審核事項。 五、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 工作地址 | 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207號11樓 |
| 聯絡E-Mail |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1.本案2名職缺係代理本部會計處科員請假及育嬰留職停薪期間所遺業務,代理期間為到職日起至約僱原因消失或期限屆滿日止解聘,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暫定115年1月6日起至115年7月13日止、115年2月23日起至115年7月24日止)。 2.意者請檢附下列文件,以A4格式依序裝訂: (1)履歷表(內容應含基本資料、學經歷及工作經驗等)。 (2)最高學歷證書影本 (3)身分證影本 3.於114年12月3日前逕寄「104472 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207號11樓會計處 林佳穎小姐收」(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資料不全、資格不符者,恕不通知補件、不予通知面試,亦不退件;未獲錄取者,不另通知),封面請註明「應徵勞動部會計處約僱人員職務」。 4.甄選方式將先就書面資料審查,再擇優通知面試。 5.正取2名,另視成績得備取2名,備取期間2個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