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基隆分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其他人員 |
官職等 | |
職稱 | 約用人員 |
職系 | 無 |
名額 | 4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20-基隆市 |
有效期間 | 2025-05-20~2025-05-23 |
資格條件 | 1、高中(職)以上畢業或具同等學歷。 2、熟諳電腦文書處理能力。 3、具國稅相關業務經驗尤佳。 4、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及第28條所定各款情事之一。 5、無公務員服務法第14條、15條,經營商業或投機事業之情事(按:如有擔任負責人、董事、監察人、執行業務股東等,請於到職前處理竣事)。 |
工作項目 | 1.工作內容:輔導綜合所得稅申報相關業務。 2.僱用期間:自實際到職日(預計114年6月2日)起至114年6月30日止。僱用期間如服務績效不佳或期限屆滿,即予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2.月支薪酬:新臺幣31,450元整(惟每月工資仍依行政院訂頒規定調整)。 |
工作地址 | 204211基隆市安樂區安樂路二段162號(財政部北區國稅局基隆分局服務管理課)。 |
聯絡E-Mail | nh19099@ntbna.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1.有意願並符合應徵資格條件者,請檢附個人履歷表(附照片並含基本資料、經歷、家屬及自傳)、最高學歷畢業證書或同等學歷證明影本及相關證明文件,於114年5月23日(星期五)下午5時前(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逕寄(送)本分局,地址:204211基隆市安樂區安樂路二段162號(財政部北區國稅局基隆分局),收件人:服務管理課馬小姐收(連絡電話02-24331900轉400),並於信封註明「應徵服務管理課約用人員」字樣。 2.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不合格者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及不退件;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須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3.本次甄選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候補名額1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有效。 4.本次徵才將直接自應徵者本人蒐集個人資料,至應徵者面試止僅供本次徵才及後續錄取相關作業使用,應徵者得請求補充、更正、要求停止蒐集、處理或利用及請求刪除,應徵者得自由選擇是否提供個人資料,惟若拒絕提供,本分局有權依其判斷決定是否通知面試或錄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