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法務部廉政署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政風人員 |
官職等 | 簡任第10職等至簡任第11職等 |
職稱 | 處長 |
職系 | 廉政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98-連江縣 |
有效期間 | 2025-06-06~2025-06-11 |
資格條件 | 一、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廉政類科(或相當考試)及格,並經法務部或法務部廉政署廉政人員專業訓練(或相當訓練)合格。 二、具簡任第十職等以上合格實授資格。 三、最近五年考績(成)二分之一以上列甲等。 四、教育部承認之國內外大學以上科系所畢業。 五、具政風工作年資20年以上並曾擔任公營事業機構職務經歷者優先考量。 |
工作項目 | 政風工作 |
工作地址 | 連江縣南竿鄉介壽村76號 |
聯絡E-Mail | aac2036@mail.moj.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有意報名者,請於114年6月11日前將公務人員履歷表、相關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書、現職派令或銓敘部審定函、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以上均為影本),郵遞或親送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3樓法務部廉政署綜合規劃組人力規劃科收(以郵戳或收件日期為憑),信封上請註明應徵「連江縣政府政風處處長」,聯絡電話:02-23141000分機2036。(本案採書面審核,資料不全以資格不符論,恕不退回繳交證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