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衛生福利部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聘用人員 |
官職等 | |
職稱 | 約聘研究員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5-06-11~2025-06-18 |
資格條件 | 一、符合下列任一條件: (一) 國內外研究院所畢業得有博士學位者(公共衛生、醫務管理、護理、心理、諮商輔導、職能治療、社工、資訊管理及統計等相關科系尤佳)。 (二) 國內外研究院所畢業得有碩士學位(公共衛生、醫務管理、護理、心理、諮商輔導、職能治療、社工、資訊管理及統計等相關科系尤佳),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有關之重要工作經驗四年以上者。 (三) 國內外大學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有關之重要工作經驗六年以上者。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所列不得任用情事之一者。 三、領有身心障礙證明者,優先考量。 四、須熟諳word、powerpoint、excel等應用軟體,熟悉電腦文書處理軟體操作。 五、具高度工作熱忱、耐心及責任感,有溝通協調能力及團體合作精神。 六、具精神衛生行政、精神醫療或公務機關行政等相關工作經驗者為佳。 |
工作項目 | 一、督導及協調各縣市高風險精神病人風險管理及落實個案關懷服務,並辦理後續服務成效之追蹤及彙整。 二、辦理高風險精神病人相關數據之蒐集、統整與分析,並訂定相關作業流程。 三、運用資訊開發、優化社區精神病人管理。 四、危機個案處置及建立合作機制。 五、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臺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6段488號7樓(心理健康司) |
聯絡E-Mail | mpyt@mohw.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本職缺採線上報名方式辦理,意者請於114年6月18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進行「履歷填寫」(須填寫自傳)並確認無誤後,點選「應徵職缺」,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履歷調閱授權同意。 二、應備資料: (一) 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二) 工作經歷證明文件影本(全時專任,並須註明工作起迄期間,如:離職證明、服務證明書)。 (三) 其他有利證明文件(如:英檢證明、專業證照)。 (四) 以上資料請合併成1份PDF檔上傳系統。 三、經審查符合資格條件及用人需求者,擇優通知面試;未符資格條件或需求及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四、聘用期限:自實際報到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止,每年視前一年度之考核成績,決定翌年續聘與否。 五、月支報酬:424薪點至520薪點(新臺幣58,978元至72,332元),自424薪點起聘。如曾任與擬任職務性質相近、等級相當、服務成績優良年資,並有證明文件者,得專案簽核按年提敘薪點。 六、本次公開甄選得擇優增列候補名額,其名額至多以職缺數2倍為限,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為5個月內。 七、本職缺洽詢電話:應徵相關問題請洽(02)8590-7821、陳小姐;工作內容相關問題請洽(02)8590-7682、賴先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