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國際貿易署 徵求 科長~2025-06-24

徵才機關 經濟部國際貿易署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薦任第9職等
職稱 科長
職系 經建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10-臺北市
有效期間 2025-06-11~2025-06-24
資格條件 一、教育部承認之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畢業。
二、公務人員高等三級考試或相當等級之特種考試及格。
三、經銓敘審定合格實授薦任第9職等,曾任2年以上主管職,具經建行政職系法定任用資格。
四、積極主動、認真負責、具團隊精神、規劃與溝通協調能力。
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各款、特考特用限制調任等依法不得任用之情事者。
六、本職缺甄試方式為面(口)試。
工作項目 一、督導瀕臨絕種動植物輸出入許可證核發、農產品輸出入管理等業務。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經濟部國際貿易署(臺北市中正區湖口街1號)
聯絡E-Mail hc.chang@trade.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報名方式:請於本公告有效期限截止日前完成下列2項線上報名程序,任何1項未於期限前完成者均視同放棄應徵。。
(一)線上報名(一):「經濟部國際貿易署經貿資訊網」:【http://www.trade.gov.tw/新聞與公告/徵才公告/正式人員】,操作方式可參考系統操作手冊。(網址:https://publicinfo.trade.gov.tw/pmewebo/)
(二)線上報名(二):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完成線上報名作業,並檢附下列文件掃描後上傳。
1、公務人員履歷表(請使用現職人員應徵功能,末頁自傳請記得簽名後掃描上傳)。
2、現職服務機關派令影本。
3、現職或最近1次銓敘部審定函影本。
4、最近1年考績通知書影本。
5、英語檢定證明等相關資料影本。
二、注意事項及聯絡方式:
(一)報名履歷資料請據實填寫並檢附前述證明文件以供查核,未檢附者視同未具該項學歷、經歷或檢定等資格,如填寫不實(包括應填而故意不予填寫之資料)或偽造,須自負法律責任,本署得查核屬實後視為不符應徵資格。報名資料完整且經資歷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參加甄試,未約試者不另行通知,所附應徵資料亦不退件,另遇報名人數過少,得再延長公告期間。
(二)應徵者如現居住所位於中華民國以外之國家或地區,得附相關證明文件申請以視訊方式參加面試。
(三)經通知甄試並成績合格者,得依成績列候補人員1至2名,候補期間為5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未達最低錄取標準者,雖不足額亦不錄取。甄選結果將公布於本署線上報名之「職缺公告區」,不另行通知。
三、聯絡電話:02-23977189人事室張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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