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 徵求 副處長~2025-06-13

徵才機關 財政部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簡任第11職等
職稱 副處長
職系 綜合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10-臺北市
有效期間 2025-06-06~2025-06-13
資格條件 (一)經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碩士(含)以上學歷。
(二)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具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
(三)經銓敘審定簡任第10職等以上合格實授資格者。
(四)最近5年年終考績列甲等、具採購專業人員證照及擔任採購單位主管1年以上。
(五)全民英檢中級以上測驗合格或其他相當資格考試領有證書者尤佳。
(六)擅長溝通協調、領導統御,並具團隊合作精神及熟悉電腦文書操作。
工作項目 (一)襄助處長綜理全處業務。
(二)督導採購案審核、主持開標及驗收事宜。
(三)督導工程施工查核業務。
(四)督導新聞媒體公關業務。
(五)督導國會聯繫業務。
(六)督導文書檔管業務。
(七)督導財產管理及出納業務。
(八)督導本處預算規劃與執行業務。
(九)其他綜合性事務及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臺北市文山區羅斯福路6段142巷1號。
聯絡E-Mail ynliu@mail.mof.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現職公務人員一律採線上應徵,請於114年6月13日前,於本頁面下方點選「我要應徵」,維護更新個人簡歷、簡要自述並上傳相關證明文件(請將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書、現職派令、最近一次銓敘部審定函、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及英文檢定證書等相關文件影本,合併掃描為單一PDF檔案後上傳)。
(二)非現職公務人員請於114年6月13日前(以郵戳為憑,逾期者恕不受理;如親遞者,請送本部收發),將公務人員履歷表、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書、現職派令、最近一次銓敘部審定函、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及英文檢定證書等相關文件影本,郵寄財政部人事處劉先生收(地址:116055臺北市文山區羅斯福路6段142巷1號,信封上請註明「應徵秘書處綜合行政職系副處長」)。
(三)資歷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資格不符(資料未備全者視同資格不符)或未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本部得視需要擇優備取2名,候補期間自甄審結果確定後之翌日起3個月內。如有疑問請電02-23227442劉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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