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臺北市政府主計處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主計人員 |
官職等 | 薦任第9職等 |
職稱 | 科長 |
職系 | 會計審計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3-04-24~2023-05-01 |
資格條件 | 一、職務列等最高為薦任第9職等非主管或職務列等最高為薦任第8職等之現職主計人員,且具擬任職務之任用資格。 二、綜理會計及決算科業務熟諳會計、決算、內部審核等相關業務,並熟悉主計、政府採購等相關法令規定。 三、富溝通協調及領導能力。 |
工作項目 | 一、綜理會計及決算科業務。 二、綜理督導各機關會計、決算業務。 三、出席業務相關會議。 |
工作地址 | 11008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6樓中央區。(臺北市政府主計處) |
聯絡E-Mail | bg5212@gov.taipei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本職缺應徵採線上作業方式,無須郵寄紙本資料。請確實至人事服務網/「公務人員個人資料服務網(MyData)」核對個人資料(如主計總處核定之優秀主計人員需登錄於獎懲欄位,英語、日語、法語、德語或西語能力測驗合格並領有證書,需登錄於語言能力欄位,個人資料有錯誤或遺漏處,請先聯繫服務機關人事單位修正),並登打簡要自述。依事求人系統之職缺公告資料左下角「現職公務人員應徵作業說明」及步驟提示訊息,於公告期限內完成報名作業,並請同步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功能。 二、報名上傳資料: (一)「公務人員個人資料服務網(MyData)」資料有誤或未及更新項目之佐證文件檔案(無則免附)。 (二)專業訓練認證表:經主計總處認證者(以1.5倍計算)請至「eBAS/主計人員訓練管理資訊系統/訓練資訊公告區/個人訓練查詢/個人認證訓練紀錄」項下查詢下載,並以PDF檔上傳;其他無關專業訓練認證部分的資料,請勿上傳;未上傳者不以1.5倍計算。 (三)行政院主計總處所屬主計機構公務人員陞遷甄審候選人資績評分表:請登錄現職及同職務列等職務期間之正確資料;通過英語及國內現行有公信力認證之日語、法語、德語、西班牙語能力測驗並領有合格證書者,請填於語言能力欄,並附證書檔案;通過升官等考試或升簡任官等訓練合格者,請填於考試欄內;總處核定之優秀主計人員(以從未採計陞任評分者為限),請填列於職務歷練欄內,並附證明檔案;另在現職及同職務列等職務最近5年內,曾參加養成訓練班或幹部培育班者,請於訓練進修欄內註明。 (四)任現職未滿1年者,請檢附最後1次派令影本。 三、本次甄選得視成績酌增候補名額1名,候補期間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如報名人數過多時,將依共同選項及個別選項「職務歷練」、「訓練及進修」與「語言能力」項目之分數,由第4及第5序列評選出積分較高5人[5人以上]面試。) 四、聯絡方式:(02)2728-7682臺北市政府主計處人事室王俊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