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政府法制局 徵求 臨時人員(首長駕駛)~2023-04-28

徵才機關 新北市政府法制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官職等
職稱 臨時人員(首長駕駛)
職系
名額 1名(另得候補1名)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23-新北市
有效期間 2023-04-21~2023-04-28
資格條件 一、國中以上畢業。
二、檢附合格有效之職業駕駛執照影本。
三、男性須役畢。
四、能配合首長假日及臨時公務行程,身體狀況能負荷加班。
工作項目 一、首長駕駛。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27樓
聯絡E-Mail ad0804@ntpc.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本職缺可線上報名,請應徵者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人事服務網「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確認「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履歷不須上傳上傳照片),並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及完成授權本局取得履歷資料,並上傳下列證件電子檔(資料不齊者逕視為資格不符,逾期恕不受理報名)或以郵寄(或逕送(220242)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27樓西區,新北市政府法制局盧小姐收,聯絡電話:(02)29603456轉4242。
(112年4月28日截止收件以郵戳為憑,信封請註明應徵職稱):
一. 非編制人員甄選報名表。
二. 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三. 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註明僅供查驗身分用)。
四. 職業駕駛執照影本。
上揭文件請以A4紙張影印裝訂,所附影本請自行切結與正本相符
五. 聯絡人:法制局人事盧小姐,電話:29603456 分機4242若資料提供不實或有遺漏,一切後果由當事人負責。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談後進行甄選,資格不合或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應徵資料恕不退還。(如需返還書面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字樣)。經錄取者,由本局通知當事人,並依規定辦理僱用手續。本項甄審均由本局就應徵人員中擇優遞補正取1名,並得列候補人員1名,期間為3個月,惟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局得予從缺。

View details » Back to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