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彰化縣溪州鄉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約僱人員 |
官職等 | |
職稱 | 約僱職務代理人 |
職系 | 綜合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50-彰化縣 |
有效期間 | 2025-04-25~2025-04-28 |
資格條件 | 1. 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並具社福相關工作經驗1年以上者。 2.具有基本電腦(Word、Excel、Powerpoint)文書操作能力。 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
工作項目 | (一)辦理0-2歲育兒津貼。(二)辦理低收、中低收業務。(三)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彰化縣溪州鄉尾厝村溪下路四段560號。 |
聯絡E-Mail | ntws40@ems.hsichou.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符合資格且有意願者,請於公告截止當日前將以下資料親自送達溪州公所人事室,非以郵戳為憑,不接受線上投遞履歷。檢具文件如下:(1) 公務人員簡式履歷表(A4直式橫書,末頁請親自簽名)。(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3)相關專業證照(無則免)。(4) 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5)一年以上其他資格證明(與本職務有關之年資經歷或勞保投保資料)。以上證件請以A4紙張影印並依序排列,右下角註明「與正本相符」字樣與私章以示負責,繳交資料如有不實或偽造應自行負責並取消錄取資格。相關資料未檢附齊全者,視為資格不符,恕不通知補件或退件。 (二) 本職務僱用期間,自114年5月1日或實際到職日起至115年4月30日止,惟本項代理職缺,若被代理人員提前回職復薪,本職務人員應即離職,不得要求任何形式之留用或補償或救濟。職等為約僱四等250薪點,折合月薪34775元。 (三) 本次公告徵才,除正取名額1名外,得增列候補人員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內有效。惟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所得予從缺。 (四)聯絡電話:(04)8896100轉172 王先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