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內政部營建署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約僱人員 |
官職等 | 約僱五等 |
職稱 | 約僱技術員 |
職系 | 無 |
名額 | 1名(備取2名)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23-新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3-06-19~2023-07-03 |
資格條件 | 1.具身心障礙人員身分(需具有效期間內之身心障礙證明)。 2.專科以上電機工程、電子工程或相關科系畢業,具公務機關相關工作經驗者尤佳。 3.能配合加班,具備簡報、文書處理等電腦基本操作能力。 4.具溝通、協調及團隊合作能力。 5.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情事者。 |
工作項目 | 1.協助處理代辦建築工程之招標文件研擬。 2.協助彙整工程管理指導手冊及建築工程施工規範。 3.協助處理中央機關建築工程興建計畫審查事項。 4.協助代辦工程相關技術行政業務。 |
工作地址 | 新北市中和市南山路60-2號(內政部營建署建築工程組) |
聯絡E-Mail | phoebe@cpami.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1.意者請檢具(1)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含自傳)(2)身分證影本(3)大學(專)以上學歷證書影本(4)其他工作證明文件或證照影本等資料 2.請於履歷表註明通知面試公文可寄達之郵遞區號及住址、可隨時聯絡之電話號碼(如行動電話號碼)。 3.請於112年7月3日前(含)(以郵戳為憑),逕寄【10556臺北市松山區八德路2段342號建築工程組收】,信封請註明【應徵約僱技術員(身心障礙職缺)】;或線上應徵本職缺。 4.資格符合者擇優通知面試,資格不符或未錄取者恕不退件、不通知(聯絡人:高小姐,電話:8771-2787)。 5.本案工作期限自到職日起至112年12月31日止(依約僱人員僱用計畫表及成績考核一年一僱)。 6.本次公開甄選得擇優增候補人員2名,如無適當人選時得從缺,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由本署視業務需要考量進用。 7.公務人員履歷表格式,可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求才訊息網頁免費下載。 8.本職缺月酬待遇薪資為280薪點至330薪點,換算薪資為新臺幣36,316至42,801元。曾在公立機關(構)擔任與擬任工作性質程度相當之工作經驗,每滿二會計年度之年資得提高薪點一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