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國有財產署北區分署 徵求 助理員~2025-08-18

徵才機關 財政部國有財產署北區分署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委任第4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
職稱 助理員
職系 綜合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10-臺北市
有效期間 2025-08-07~2025-08-18
資格條件 (一)大專以上學校畢業。
(二)公務人員初等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現敘委任第3職等合格實授資格以上之人員,具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等規定不得任用(陞任)之情事者。如在限制轉調期間並具有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2條第2項規定情形者,須附證明文件。
(四)具採購、財產、非消耗品管理等行政事務經驗者尤佳。
工作項目 辦理採購、財產、非消耗品管理等行政業務。
工作地址 財政部國有財產署北區分署(臺北市大安區忠孝東路四段290號3、4、5樓)
聯絡E-Mail ap0344@fnpn.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意者採「線上報名」方式遞件(恕不受理紙本郵寄應徵):請於114年 8月18日前,於本頁面下方點選「我要應徵」,填寫「個人簡歷、簡要自述(必填)並上傳相關證明文件」(請將最高學歷畢業證書、考試及格證書、現職派令、最近一次銓敘部審定函、最近5年內考績通知書等合併掃描為單一PDF檔案後上傳)。
(二)資歷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資格不符(資料未備全者,視同資格不符)或未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如有疑問請電洽02-27814750分機2101曾主任。
(三)本職缺係預估缺,預計114年10月30日出缺,本職缺正取1名,得視業務需要擇優增列候補人員2名,並以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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