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臺南市政府財政稅務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其他人員 |
官職等 | 6等1階280薪點(38,948元) |
職稱 | 約用人員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72-臺南市 |
有效期間 | 2025-08-07~2025-08-11 |
資格條件 | (一)兼具下列資格條件: 1.經教育部認定之國內外大學畢業者。 2.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程度相當之二年以上工作經驗。 (二)具備促參專業人員資格者尤佳。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迴避任用、不得任用之情事。 |
工作項目 | 1.本府促參案件之管控、督導及統計(含都市更新、國有土地開發、設定地上權、採購法委託經營、漁港法、標租等)。 2.本府促參推動相關業務(推動會、訪視輔導、個案會議、招商活動、教育訓練、實地參訪、預算編控、財政部考核、法令編修等)。 3.其它交辦事項。 僱用期間:自實際到職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止(錄取者先予試用3個月,期滿考核及格續僱至114年底)。115年是否繼續僱用,須視114年考核結果與115年預算經費來源情形決定。 (一)應檢具證件:(請於影本右下角親自「簽名蓋章」,並註明「與正本相符」。) 1.簡歷表(請至臺南市政府全球資訊網/市府動態/徵才公告網頁,下載填寫)。 2.最高學歷證書影本。 3.相關工作經驗證明文件影本。 4.英文檢定證明影本(無則免附)。 5.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註明僅供查驗身分用) (二)採線上報名,意者請於114年8月11日前備齊上述資料,逕至本頁下方點選「我要報名」填具簡歷表後點選「報名送出」,另請將您的簡歷表及相關證明文件掃描電子檔email至承辦人信箱,主旨請敘明應徵「約用人員」(請務必以電話確認是否依限寄達),以完成報名程序。未依限完成報名或證件檢具不齊者,不予受理。 (三)經審查符合資格條件者,將擇優通知面試,資格不符或未獲遴用,恕不通知及函復,若無適當人選,得予從缺。 (四)為落實低碳城市願景,參加面試時請善加利用大眾運輸交通工具。 |
工作地址 | 工作地址:臺南市中西區忠義路一段96號。 |
聯絡E-Mail | ww1317@mail.tainan.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吳小姐 06-2160216#1255 電子信箱:ww1317@mail.tainan.gov.tw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