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桃園榮譽國民之家 徵求 社會工作師~2025-04-17

徵才機關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桃園榮譽國民之家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職稱 社會工作師
職系 社會工作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33-桃園市
有效期間 2025-04-09~2025-04-17
資格條件 需具備下列各項條件:
1.學歷:大學以上畢業。
2.考試: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或相當等級之考試及格,具有社會工作職系任用資格具社會工作師證書。
3.獎懲:任公職期間合計未受申誡 3 次(含)以上懲處紀錄。
4.消極條件: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 28 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 12 條所定不得任用及陞遷情事。
附註:依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第6 條規定,條件相等而為因公致身心障礙退除役官兵及一般退除役官兵者,依序優先錄用。
工作項目 1.辦理三節及家慶聯歡、榮民節楷模選拔及慶祝活動、慶生會(含百歲賀壽)、生日禮金、重陽禮金。
2.收受捐贈財物之使用與徵信。
3.住民與家屬互動連繫事項辦理。
4.日照中心個案服務照顧主責社工。
5.社團管理、季刊發行、家區與文化走廊櫥窗照片更新、圖書管理。
6.配合本家夜間輪值。
7.臨時性交辦及組內業務支援等事項。
工作地址 桃園市八德區興豐 路 1217 號
聯絡E-Mail vhtyu0089@mail5.vac.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1.本職缺應徵作業採線上報名方式辦理。請應徵者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公告頁面點選 【 我要應徵 】 ,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 【 我的簡歷 】 及 【 我的履歷 】 內容無誤。
2.請上傳最高學歷畢業證書、考試及格證書、現職派令、銓敘部現職審定函、最近 5 年考績通知書及獎懲令、專業(社會工作師)證照、榮民證或權益卡 無則免附 等相關文件檔案資料,並點選 【 應徵職缺 】 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及完成授權取得履歷資料。
3.甄選程序:符合前開資格條件,且經審查合於業務需要者,另行通知面試、筆試(「問題分析與建議」 1 科)。
4.不符合前開資格條件或經審查不合業務需要者,恕不通知。
5.聯絡電話:(03)368 1140#231 ;聯絡人:人事室組員周惠貞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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