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新北市政府城鄉發展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其他人員 |
官職等 | 4等 |
職稱 | 暫僱人員(4等,身障缺)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23-新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5-04-02~2025-04-16 |
資格條件 | 1.高中以上學校畢業,並具相關工作經驗1年以上者。 2.任事積極、細心,學習能力強,熟悉Word、Excel、Powerpoint電腦文書處理操作。 3.具身心障礙手冊 4.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應迴避任用及第28條第1項各款情事。 |
工作項目 | 1.辦理本局社會住宅、租金補貼、包租代管、都市計畫審議、地方說明會、裁罰等業務收發文。 2.辦理本局監察院案件。 3.本局陳情案件、專案管制案件、涉訟案件及紛爭事件之協助處理控管。 4.掌握本局新聞資訊,協助新聞輿情蒐集,即時反映民眾需求。 5.辦理本局閱覽室各項業務。 6.各項行政事務辦理、研考及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11樓 |
聯絡E-Mail | az4465@ntpc.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檢送資格文件: (一)新北市政府非編制人員甄選報名表(請務必詳實填寫、親自簽名,並註明白天聯絡電話;報名表請至本局網站下戴http://www.planning.ntpc.gov.tw/)。 (二)最高學歷證件影本。 ※國外學歷依「學歷經歷證明審查規則第5條」規定,需提供經中華民國駐外單位驗證之外文畢業證書影本,並加附經翻譯且認證(本國駐外單位、公證等)之中文譯本。 (三)國民身分證正、反影本。 (四)其他證明文件(工作資歷證明)。 ※說明:以上任職資料請送影本,以A4格式直式橫書夾妥(不必裝訂),若提供不實或有遺漏,後果由當事人負責。 二、報名方式: (一)符合前述資格條件且有意願者,請檢具相關資料於截止日前送「新北市政府城鄉發展局人事室」收(22001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11樓),並於信封上註明「應徵秘書室4等暫僱人員職缺」(郵寄限掛號並以郵戳為憑,逾期或證件不齊者以放棄論)。 (二)另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本職缺可採線上報名,應徵者請於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頁面(https://web3.dgpa.gov.tw/want03front/AP/WANTF00001.ASPX)下方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職缺應徵平臺」,填寫履歷資料(須含自傳,不需檢附照片),並進行本職缺應徵及完成授權本局取得履歷資料,並將證明檢送資格文件掃描整合為一檔案上傳(含最高學歷畢業證書、身分證明文件、工作經歷證明等)。 三、甄試: 由本局就符合需求者擇優通知面試,未符合者恕不另行通知,應徵資料恕不退還。 四、錄取通知及相關作業: (一)經甄試錄取者,由本局通知當事人,並依新北市政府所屬各機關學校辦理約聘僱與非編制人員公開甄選作業規定等相關規定辦理,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惟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本局得予從缺。 (二)本職缺進用經費來源為中央補助款,於經費用罄或補助計畫結束時應予解僱。 五、備註: (一)本次甄選得列候補人員2名,候補期限為5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二)待遇:250薪點(新臺幣33,750元)。 (三)聯絡人及聯絡方式: 1.新北市政府城鄉發展局人事室蔡小姐 2.電話: 02-29603456分機718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