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新北市新店區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其他人員 |
官職等 | |
職稱 | 約僱人員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23-新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5-04-08~2025-04-15 |
資格條件 | 1.高級中等學校畢業以上畢業。 2.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情事之一者。 3無公務員服務法第14條、15條,經營商業或投機事業之情事(按:如有擔任負責人、董事、監察人、執行業務股東等,請於到職前處理竣事)。 4.品性端正、態度誠懇、主動積極、具服務熱忱。 5.熟悉電腦文書處理操作,有行政機關相關經驗者尤佳。 |
工作項目 | 1.辦理一般行政業務。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新北市新店區北新路1段86號8樓(新北市新店區公所) |
聯絡E-Mail | ao5981@ntpc.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1.有意應徵者,請於公告截止日(114年4月15日)前,以電子郵寄至ao5981@ntpc.gov.tw信箱,註明主旨:(姓名) 應徵秘書室辦事員約僱職代,並掃描以下資料成1個PDF電子檔格式: (1)約僱人員甄選報名表正本(報名表請至新店區公所網站/首頁/主題服務/便民服務/人事室,下載「新北市新店區公所非編制人員(約僱人員)甄選報名表」)(各項欄位須詳載,末頁請簽名)。 (2)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3)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等證件。 如有資料不齊者,經電子郵件通知補件或逾時寄件時,視同放棄均不予受理;若資料提供不實或有遺漏,一切後果由當事人負責。 2.本項甄選均由本所就應徵人員中擇優通知面試,合則錄取,並增列候補人員2名,候補期間為5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惟應徵人員未符合本所需求標準,得予從缺,其資料恕不退還。 3.薪資說明及僱用期限: 秘書室辦事員職代1名(月薪29,700元):自報到日起至114年公務人員普通考試錄取人員報到前1日止(約114年10月底11月初左右)。 4.聯絡人:王小姐,聯絡電話:29112281轉15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