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衛生福利部桃園醫院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師(三)級 |
職稱 | 護理師 |
職系 | 無 |
名額 | 13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33-桃園市 |
有效期間 | 2023-05-16~2023-05-22 |
資格條件 | 甄選資格:符合醫事人員人事條例任用及以下資格,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 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 12 條各款規定之情事者。 (ㄧ)教育部認可之公私立專科以上學校護理科系所畢業。 (二)領有護理師證書。 (三)區域醫院以上出具 N2 以上臨床護理能力進階證明(詳如資績評分之職務證照)或效期內之專科護理師證書者,或區域教學醫院擔任護理人員 10 年以上者(年終 考核 A 等至少 7 年以上)。(新屋分院任職等同總院) (四)現任職同一醫院護理相關服務已連續滿 3 年以上者(不同醫院不可加總)。 詳參師(三)級護理師公告事項(詳參本院官網首頁/親民服務/表單下載) |
工作項目 | 臨床護理;錄取後配合機關需求安排工作地點、內容與排班。 |
工作地址 | 桃園醫院(33004 桃園市桃園區中山路 1492 號)或新屋分院(327005 桃園市新屋區新屋里 14 鄰新福二路六號)。 |
聯絡E-Mail | 301410@mail.tygh.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1.一律採通訊報名,將所需繳交證件以 A4 紙影印並簽章註明「與正本相符」依序裝訂,於 112 年 05 月 22 日前(以郵戳為憑),以掛號逕寄本院【請於信封上註明參加『臨床師三級護理師』】(33004 桃園市桃園區中山路 1492 號)人事室胡小姐收,逾期不受理。 2、聯絡電話:03-3699721#455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