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南投縣政府警察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4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 |
職稱 | 技佐 |
職系 | 土木工程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54-南投縣 |
有效期間 | 2025-07-31~2025-08-07 |
資格條件 | (一)現職公務人員(現任警察機關及具有警察官任用資格人員除外),經銓敘部審定合格實授委任第四職等以上,具土木工程職系任用資格。 (二)無特考特用限制調任情事者,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規定之情事者。 (三)具有一般行政業務相關知能,並具備電腦文書處理能力。 |
工作項目 | (一)辦理土木工程相關業務。 (二)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540236南投縣南投市南崗二路133號(南投縣政府警察局-後勤科) |
聯絡E-Mail | arlene@ncpb.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意者請於114年8月7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填具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且「簡要自述」不得空白,點選【應徵職缺】,勾選【確定應徵】授權本局於甄選期間取得履歷資料,並將下列資料電子檔上傳至應徵系統供參(如係影本請於正本右下方親自簽名蓋章): 1、報名表。 2、最高學歷證書、考試及格證書。 3、最近(現職)銓敘部審定函、現職派令。 4、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任職未滿3年者,請就任職年資提供相關資料)。 5、其他相關證明資料文件。 (二)資格符合者擇優通知參加甄試,不合格者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所填資料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發布派令者,撤銷派令。 (三)本局得視甄選結果酌增候補名額若干名,候補期間為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期滿即喪失資格;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局得予從缺。 (四)聯絡人:警務員林欣儀 聯絡電話:(049)2233852分機244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