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委員會海巡署 徵求 約僱職務代理人~2025-09-24

徵才機關 海洋委員會海巡署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官職等
職稱 約僱職務代理人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10-臺北市
有效期間 2025-09-10~2025-09-24
資格條件 (一) 領有合格身心障礙證明尤佳。
(二)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 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
2. 高級中等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6個月以上或2年以上之經驗者。
(三) 工作積極熱忱且具有耐心者。
(四) 具簡易電腦文書處理、溝通協調及團隊合作能力。
(五)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及第28條各款不得任用之情事。
工作項目 辦理機關檔案管理相關作業、協助本署檔案庫房管理相關事宜、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臺北市文山區興隆路三段296號
聯絡E-Mail spencer@cga.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1. 本職缺應徵採線上作業方式,無須郵寄紙本資料。請至「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職缺應徵平臺」登打履歷表、簡要自述、上傳最高學歷證書、身心障礙證明文件及與擬任工作有關之經歷佐證資料等相關證明文件影本後,於公告期限內完成應徵,逾期者恕不受理報名。
2. 應徵人員報名本職缺後,相關個人資料將以系統登載為依據,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其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
3. 若有報名相關問題,請聯繫人事室詹小姐,電話:02-2239-9201分機266734;若為工作項目相關問題,請聯繫張小姐,電話:02-2239-9201分機266615。
4. 備註:
(1) 本職務係本署秘書室需用115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身心障礙人員三等考試任用計畫科員職缺(現缺)之職務代理人,僱用期限自實際到職日起至115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身心障礙人員三等考試錄取人員分發報到前1日止,即無條件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救濟)。
(2) 月酬薪點:約僱人員報酬標準表五等280薪點支薪(約折合新臺幣38,948元)。
(3) 符合資格條件者擇優通知面試,不符資格條件或未錄取者不另行通知。
(4) 本次甄選得視成績增列候補名額2名,候補期間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次日起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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