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宜蘭縣礁溪鄉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其他人員 |
官職等 | |
職稱 | 約用人員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26-宜蘭縣 |
有效期間 | 2025-09-03~2025-09-10 |
資格條件 | 一、具備教育部體育署合格授證之救生員資格。 二、具中華民國國籍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不得任用情事之一者。 三、品行端正、認真負責、具服務熱忱。 四、經公立醫院(教學醫院)或衛生所最近3個月內之體格檢查合格者。 |
工作項目 | 工作時間:採二班制,第一班上午4時30分至下午12時30分,第二班下午 12時30分至下午8時30分,能配合游泳池營運時間排班者優先。 工作項目: 一、負責游泳池、泡湯池內及週邊人員安全秩序、排除泳客基本問題。 二、水質檢測維護、水溫測量及放水關水作業。 三、池面、池底及池畔清潔。 四、過濾系統操作及濾材更換、加氯投藥作業。 五、巡視現場設備,有特殊狀況回報本所。 六、要求泳客於早晚離場時間離開。 七、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薪資:月薪3萬8,991元。 |
工作地址 | 宜蘭縣礁溪鄉公共造產溫泉游泳池(宜蘭縣礁溪鄉礁溪路六段13巷2號) |
聯絡E-Mail | jia-cheng@mail.e-land.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符合資格且有意願者,請檢附:1、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2、三個月內體格檢查表 3、甄選報名表、具結書及簡要自傳 4、救生員證書影本,並於114年9月10日下午17時前送至宜蘭縣礁溪鄉中山路二段3號(宜蘭縣礁溪鄉公所財政課收),逾期不予受理,信封封面請註明「應徵公共造產溫泉游泳池救生員」及聯絡電話、手機。 二、資格符合者擇優面試,不合者恕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 三、本職缺除正取名額1名外,得增列候補名額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連絡電話:(03)881311分機505,蔡小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