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吉安鄉公所 徵求 村幹事~2025-10-14

徵才機關 花蓮縣吉安鄉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委任第4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
職稱 村幹事
職系 綜合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97-花蓮縣
有效期間 2025-10-07~2025-10-14
資格條件 (一)公務人員考試及格,經銓敘審定合格實授委任第2職等(含)以上,具有綜合行政職系或得調任「綜合行政職系」資格之現職人員。
(二)具有公務人員法定任用資格者(無具雙重或多重國籍,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與28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不得任用之情事者)。
(三)無特考特用限制調任情事者。但於限制轉調屆滿前2個月或符合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2條規定情形者,不在此限。
(四)具備電腦Office及相關基本操作能力。
工作項目 辦理本所民政課綜合行政等業務及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花蓮縣吉安鄉吉安路二段116號
聯絡E-Mail a0921172655@nt.ji-an.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檢附證件:意者請檢附公務人員履歷表、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件、現職派令及審定函、(曾任同一職組審定函)、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等資料影本各一份,並於公務人員履歷表內註明,其資料正確性由當事人自行確認負責。
報名方式:
(一)本職缺作業採線上方式辦理。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本職缺公告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內容無誤(請填寫自傳),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
(二)有意者請於114年10月14日(星期二)下班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頁面下方點選「我要應徵」,維護更新個人簡歷、簡要自述並上傳相關證明文件,證明文件包括:(合併一個檔案上傳)
(三)切結書及外補職缺應徵者資料表,請另寄至a0921172655@nt.ji-an.gov.tw
(四)甄選方式:初審合格者另行通知面試,未錄取者不另行通知。
(五)若有相關疑問請聯絡:(03)8523126轉180人事室曾小姐。
備註:本職缺係採外補方式辦理,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候補人員1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內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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