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徵才機關 | 桃園市大園區戶政事務所 (機關職缺統計) |
| 人員區分 | 約僱人員 |
| 官職等 | |
| 職稱 | 約僱職務代理人 |
| 職系 | 無 |
| 名額 | 1 |
| 性別 | 不拘 |
| 工作地點 | 33-桃園市 |
| 有效期間 | 2025-10-01~2025-10-07 |
| 資格條件 | (一)大專學校以上畢業。 (二)工作積極、學習能力強、操守清廉無不良嗜好。 (三)須熟諳電腦操作,具戶政工作經驗者尤佳。 |
| 工作項目 | (一)戶籍登記綜合受理。 (二)臨時交辦事項。 |
| 工作地址 | 桃園市大園區中山北路162號(桃園市大園區戶政事務所) |
| 聯絡E-Mail | 10014669@mail.tycg.gov.tw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 意者請備齊下列資料,於114年10月7日下午5時前以郵件寄達或親送達本所,證件不齊或逾期者恕不受理報名。 1. 檢具履歷表(含照片、自傳、日夜間聯絡電話)。 2. 最高學歷證書。 3. 工作經歷證明影本(或離職證明書)。 4. 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二)初審資格條件符合者由本所審查擇適合者通知面試,面試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不合格者或未獲遴用者,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 (三)本職缺正取1名並得視業務需要增列候補人員1 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內有效。如無適當人選亦得不錄取。 (四)薪資38,948元/月(尚需扣除勞保、勞退、健保費),僱用期間錄取報到日起至115年2月28日止,若留職停薪人員提前復職,應即無條件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行政救濟。 (五)錄取名單公告於本所網頁,以電話通知錄取人員辦理報到事宜,未依規定時間報到者視同放棄。 03-3862474分機217江小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