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雲林縣林內鄉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薦任第7職等至薦任第8職等 |
職稱 | 清潔隊隊長 |
職系 | 綜合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63-雲林縣 |
有效期間 | 2025-04-14~2025-04-21 |
資格條件 | 一、具調任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並經銓敘審定薦任第7職等以上合格實授之人員。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規定不得任用之情事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及特考限制轉調之情事者。 三、須具備服務熱忱及配合節日加班。 |
工作項目 | 一、綜理本鄉清潔隊相關業務。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雲林縣林內鄉公所(雲林縣林內鄉林中村中正路340號) |
聯絡E-Mail | daredevilwei@gmail.com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本職缺採線上應徵方式,報名作業方式說明如下: 1.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自傳(個人資料之簡要自述)不得空白。 2.應徵職缺:查詢並於本職缺勾選「確定應徵」,並請同意授權本公所得直接向人事總處取得投件者完整履歷資料,未授權開放取得履歷者恕不受理報名。 3.完成授權後,後續另逕至DK:職缺應徵系統,點選「我的應徵」,將以下附件:最高學歷、考試及格證書、現職派令、最近1次銓敘部審定函(曾經留職停薪者請檢附留停及復職之完整銓審資料)、相關專業證照(無則免附),完整上傳至該系統。 二、相關資料未檢附齊全者,視為資格不符,恕不通知補件或退件;資歷審查合格者,本所得視實際需要辦理面談。 三、本案得備取1名,候補期間為5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惟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得予從缺,另未獲遴用者,不另行通知。 四、對本次公開徵才公告事項有疑問者,請洽本所人事室(05-5892001分機208或2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