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交通部高速公路局南區養護工程分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約僱人員 |
官職等 | 5等 |
職稱 | 約僱助理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72-臺南市 |
有效期間 | 2025-04-16~2025-04-22 |
資格條件 | (一) 國內外大學畢業。 (二) 熟悉電腦操作。 (三)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及第28條各款之一不得任用情事者。 |
工作項目 | (一) 通行欠費申訴及強制執行案件移送。 (二) 配合執行分署聯合查輯欠費義務人。 (三) 其他強制執行相關業務。 |
工作地址 | 臺南市東區裕農路991號(業務科)。 |
聯絡E-Mail | y890690@freeway.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 本職缺應徵作業採線上報名,請於公告期限內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選擇【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前往註冊】/【填寫履歷】(務必含學經歷及自傳)/【證照資格/作品附件】上傳/【應徵職缺】/查詢及勾選本職缺點選【確定應徵】等作業,並同意授權本分局得直接向人事行政總處取得完整履歷資料,未能調閱履歷及上傳文件不齊全或未符資格者得不予受理。上傳資料(pdf掃描檔)應包含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其他專業或語言能力證照(無則免附)。 (二) 符合資格且有報名意願者請於114年4月22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完成線上應徵。 (三) 上傳資料不齊全或採書面應徵或寄電子檔至承辦人信箱,恕不受理報名。 (四) 經資格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參加甄選面試,未入選者不另行通知,敬請見諒。 (五) 本次甄選正取1名,並得視成績酌增列候補1至2名,期間為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5個月為限,如候補期間本分局倘有等級薪點相同、職務性質相近之職缺時,得依序由候補人員遞補之,如無適當人選,本分局得從缺辦理。 (六) 本職缺僱用期間自實際到職日起至114年公務人員普通考試錄取人員分發報到前一日止(約114年10月)。僱用期間月薪以約僱五等280薪點支薪(新台幣37,800元) (尚需扣除勞、健保自付額部分等費用)。 (七) 本約僱案期滿,本職務代理人即無條件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八) 聯絡電話:06-2363201分機2605楊小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