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政府經濟發展局 徵求 約僱職務代理人~2025-04-25

徵才機關 臺中市政府經濟發展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官職等 5等
職稱 約僱職務代理人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42-臺中市
有效期間 2025-04-18~2025-04-25
資格條件 一、學歷要求:國內外大學以上畢業。
二、科系要求:不拘,法律或商管相關學系畢業者尤佳。
三、駕照要求:不拘。
四、工作經驗:不拘,曾任職於公司登記業務有關之公(私)立機構者相關工作經驗者尤佳。
五、語文能力要求:
1.不須具外文能力,具英語能力者尤佳。
2.台語普通。
六、使用電腦能力:具備電腦基本操作、基本文書處理及網際網路等電腦能力。
工作項目 一、辦理工廠、商業及公司登記相關業務。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臺中市政府經濟發展局(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三段99號惠中樓五樓或文心樓一樓)
聯絡E-Mail sharon0830@taichung.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意者請於114年4月25日前(以郵戳或本局收文章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檢附下列證件之影印本以掛號郵寄或親送「臺中市政府經濟發展局人事室」(地址: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3段99號惠中樓5樓;電話:04-22289111分機31052),報名時請於信封右上角註明「應徵工商登記科5等約僱人員(科員職務代理人)」。
一、報名應徵文件:(以下文件請以A4紙張規格,依序排列裝訂)
(一)報名表(如附件檔)。
(二)符合資格條件之畢業證書影本。
(三)經歷證件影本。
二、報名人員經審查符合本局需求者擇優通知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電話通知。如資格審查不符、資料未齊或未獲錄取者,恕不通知及退件。
三、本次甄選錄取正取1名,得備取2名,備取有效期限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三個月有效,惟應徵者均不適當時,本局得予從缺。
四、錄取者應於本局通知報到日起10日(含假日)內辦理報到。
五、相關履歷及報名文件,如經事後查證有虛偽情事者,取消錄取進用資格。
六、
(一)核薪方式:5等1級280薪點支薪,月薪(約新台幣37,800元)。
(二)僱用期限:自報到日起至114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三等考試錄取人員分發報到前一日止(預計115年3月下旬)或代理原因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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