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客家委員會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
職稱 | 技士 |
職系 | 建築工程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23-新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5-04-17~2025-04-25 |
資格條件 | 一、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或相當等級考試或普通考試相關類科考試及格。 二、符合本職缺任用資格,經銓敘審定為委任第五職等以上合格實授。 三、無公務人員考試法限制轉調情形。 四、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各款情事、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五、歡迎樂在學習客語。 |
工作項目 | 一、辦理客庄創生環境營造計畫受理主題研擬、補助審核、現勘、進度與執行內容管制及核銷業務。 二、辦理客家文化及產業設施活化經營補助審核、現勘、進度管制及核銷業務。 三、公共工程推動會報、標案管理相關業務。 四、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242030 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北棟17樓。 |
聯絡E-Mail | ha0572@mail.hakka.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請於114年4月25日(星期五)前將下列基本資料表及相關佐證資料(請勿寄送紙本資料至本會)完成傳送作業,並於線上同意開放本會調閱履歷(點選以下「我要應徵」連結),如未於期限前完成者,不通知補件並視為資格不符。 (一)基本資料表 1.檔案置於下方供下載填寫。 2.請務必參考本會提供之範例依式填寫,並將基本資料表odt檔以電子郵件方式傳至ha0572@mail.hakka.gov.tw,電子郵件主旨請註明「應徵客家委員會產業經濟處A620102技士職務」。 (二)相關佐證資料(以下佐證資料請按順序合併掃描為1個pdf檔,上傳至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並同意本會於審查資格時使用): 1.最高學歷證書影本。 2.最高考試及格證書影本。 3.最近及符合資格條件之銓敘審定函影本。 4.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影本。 5.其他相關證照(如客語證照)影本(如無則免)。 二、 應徵者若聯絡電話資訊填寫有誤(或漏列),本會不負聯繫未果之責。又未符合資格者請勿寄送,符合資格者擇優面試,並視需要舉行業務測驗,其方式於本會通知當事人面試或測驗前告知。另未錄用者之應徵資料恕不退件,亦不另行通知;請託關說,一律不予錄用。 三、 本次甄選得視需要增列候補人員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5個月。 四、聯絡電話:(02)8995-6988轉592楊小姐/ 轉560 吳科長(工作內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