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徵才機關 | 花蓮縣玉里地政事務所 (機關職缺統計) |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 官職等 |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第7職等 |
| 職稱 | 課員 |
| 職系 | 地政 (職系職缺統計) |
| 名額 | 1 |
| 性別 | 不拘 |
| 工作地點 | 97-花蓮縣 |
| 有效期間 | 2021-04-28~2021-05-07 |
| 資格條件 | 一、具委任第5職等以上地政職系任用資格之現職公務人員。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規定各款情事。 |
| 工作項目 | 辦理地政地價等相關業務。 |
| 工作地址 | 花蓮縣玉里鎮莊敬路18號 |
| 聯絡E-Mail | uc07@yuli.gov.tw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1.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本職缺應徵採線上作業方式,請應徵者於本頁面下方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並檢具 (1)最高學歷證件影本、(2)考試及格證書影本、(3)現職派令影本、(4)最近1次銓敘審定函影本、(5)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影本及其他相關證件影本(如證照或外語檢定證明等),毋須檢附訓練、獎懲等證明文件(請掃描合併為1個電子檔)。如有疑問,請電洽:03-8883936高先生。 2.未依規定上傳照片、填寫簡要自述及完整上傳前述資料,或不符合報名資格者,不再通知補件,並視為資格不符。審查合格人員將擇優通知面談,未經錄用者,恕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惟應徵人員均不適合,得予從缺。 3.報名人員所檢附之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發布派令者,撤銷派令。其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 4.本次甄選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候補名額1名,候補人員得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內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