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政府法制局 徵求 書記職務代理人~2021-07-16

徵才機關 臺中市政府法制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官職等 2等190薪點(約新臺幣24,000元)
職稱 書記職務代理人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42-臺中市
有效期間 2021-07-07~2021-07-16
資格條件 (一)專科、高職或高中以上畢業。
(二)具電腦基本操作、文書處理及網際網路能力。
工作項目 辦理消費爭議案件相關作業程序、協助消保宣導、其他庶務工作及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臺中市政府法制局(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3段99號文心樓10樓)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具意願者,請於110年7月16日前(郵戳為憑)檢附履歷表、畢業證書及簡要自傳(500字以內)等證明文件,以掛號郵寄至本局消費者保護官室(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3段99號文心樓10樓)報名,並請敘明應徵單位及職稱。
(二)報名人員經資格審查合格者,本局將擇優舉行面試,面試時間另行通知。
(三)僱用期限:自簽訂僱用契約日起至111年公務人員初等考試錄取人員分發報到前一日止
(四)報名文件請用影本,相關資料如未獲錄取亦不退還。
(五)本案甄選職缺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候補名額1至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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