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縣政府消防局 徵求 科員~2020-07-20

徵才機關 宜蘭縣政府消防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警察人員
官職等 警佐1階至警正3階
職稱 科員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26-宜蘭縣
有效期間 2020-07-16~2020-07-20
資格條件 1.特種考試警察人員考試三等考試消防警察人員類科或相當等級考試消防警察人員類科及格,經警察大學、警官學校畢業或訓練合格,具警察官任用資格者。
2.具消防行政相關工作經驗。
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工作項目 災害預防、災害搶救及緊急救護等消防行政工作。
工作地址 宜蘭縣政府消防局(宜蘭縣宜蘭市舊城南路1號)。
聯絡E-Mail ccya@mail.e-land.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1.應徵前務請至人事服務網(https://ecpa.dgpa.gov.tw) > 應用系統 > B.人事資料服務 > 「公務人員個人資料服務網(MyData)」內,維護個人資料、簡要自述並上傳個人大頭照。
再至人事服務網(https://ecpa.dgpa.gov.tw) > 應用系統 > D.其他人事總處業務 >「DK:職缺應徵」系統,填寫【我的簡歷】內必填欄位,並至【我的履歷】再次確認個人完整履歷資料後,授權徵才機關取得履歷資料。
2.請檢附最高學歷證明、考試及格證書、現職派令、現職銓敘審定函、最近五年考績通知書、最近五年內終身學習研習紀錄(研習紀錄請至「終身學習入口網站」下載列印)、語言能力檢定測驗合格證件(以上均請掃描pdf檔方式檢附,如無免附)。未完整上傳前述附件資料者,將以資料不齊全無法參加甄選處理。
3.連絡電話:(03)9365027轉2102游小姐。
4.本職缺正取名額1名,另得依甄試成績擇優備取2名,候補期間為三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期滿未通知遞補,即自動喪失錄取資格。本次甄試應徵人員均無合適者,得予從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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