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經濟部礦務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約僱人員 |
官職等 | 無 |
職稱 | 約僱人員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0-04-15~2020-04-20 |
資格條件 | 1.地球科學、地質、材料及資源工程、礦冶工程礦業及石油工程、資源工程系相關科系大學以上學歷畢業,且具公務經驗者。 2.熟悉礦業統計、電腦文書(Microsoft Word、Excel、Power Point)或GIS地理資訊系統、Excel樞紐分析者尤佳。 |
工作項目 | 1.協助辦理礦業行政案件。 2.開發案件之敏感區位查核。 3.辦理相關礦業統計分析業務。 4.相關法規資料彙整及建檔整理。 5.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點:台北市,需配合赴偏遠山區出差;本機關未來配合行政院組織調整,將隨同業務移撥至他機關。) |
工作地址 | 台北市中正區中華路一段53號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1.有意者請至經濟部網站(http:www.moea.gov.tw)就業資訊下載範例表格填具相關資料後,將「應徵經濟部礦務局約僱人員(職務代理人)基本資料表」(ods檔案)於109年4月20日前e-mail至karen97@mine.gov.tw,另請將「經濟部礦務局約僱人員(職務代理人)甄選報名表」(附照片,並註明聯絡電話)、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及相關證明文件影本,於109年4月20日前逕寄台北市中正區中華路1段53號5樓經濟部礦務局人事室黃小姐收(請以掛號郵寄,並請於信封註明應徵礦務行政組約僱人員職務;以郵戳為憑,逾期視同放棄)。 2.甄選方式: (1)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談,資料不齊、不合格者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履歷資料恕不退還。 (2)本次公開甄選視成績酌增備取人員2名,備取期間為3個月,並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3.僱用期間:自人員報到之日起至109年高考3級考試正額錄取人員分發報到前1日止。 4.薪資標準:按280薪點標準支給月支報酬新台幣34,916元整。 5.聯絡人黃小姐,電話:02-23113001分機53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