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新竹縣政府警察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4職等至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 |
職稱 | 技佐 |
職系 | 電機工程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2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31-新竹縣 |
有效期間 | 2020-02-26~2020-03-06 |
資格條件 | (一)現任或曾任各行政機關技佐或相當職務以上,經銓敘合格實授,符合「電機工程」職系任用資格(含自願降調人員,惟不包含現職或離職警察人員及現職具有警察官身分者)。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所訂不得任用為公務人員及限制調任之情事者。 |
工作項目 | (一)辦理後勤或民防管制相關業務。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新竹縣竹北市光明六路12號。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意者請檢具文件: 1.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請註明聯絡電話、黏貼相片及簽名蓋章)2.考試及格證書3.最高學歷證書4.銓敘部審定函5.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6.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 (二)請於109年3月6日(星期五)前(郵戳為憑)逕寄30295新竹縣竹北市光明六路12號 ,新竹縣政府警察局人事室收,並加註應徵技佐職缺。 (三)資料符合資格者,擇優通知甄試,除正取名額外,依公務人員陞遷法施行細則增列候補名額,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試結果確定之次日起算;不合格者恕不退件。 (四)如有其他疑問,請洽本局人事室科員巫昱賢詢問,聯絡電話03-551348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