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宜蘭地方檢察署 徵求 約僱書記官~2020-03-04

徵才機關 臺灣宜蘭地方檢察署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官職等 250薪點(每月支給報酬約新臺幣31,175元)
職稱 約僱書記官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26-宜蘭縣
有效期間 2020-02-27~2020-03-04
資格條件 1.專科以上學校畢業 2.嫻熟電腦(EXCEL、WORLD)文書操作。資格符合者,須先通過打字測試(50字/分)方能進入面試階段(同一日舉行)。
工作項目 1.辦理司法行政事項。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宜蘭縣宜蘭市縣政西路3號。
聯絡E-Mail yen0901@mail.moj.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報名應繳表件:
1.意者請於109年3月4日(星期三)下午5時前,將應徵約僱人員職務資績簡述表貼最近3個月內脫帽半身彩色照片(其中簡要自述必須填寫不可省略,請自本署網站/電子公布欄/人事公告/107.5.28)及最高學歷證書影本,送達臺灣宜蘭地方檢察署公文收發室(以郵寄方式報名者,須於報名截止當日下午5時前寄至本署,並以本署收件時間為準),並請於報名信封上註明應徵之職稱(約僱書記官)及白天、夜間聯絡電話,逾期不予受理。(證件不齊或資格不符者不予受理)
2.報名人員所送全部報名資料概不退還,檢附之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
3.資格符合者,另行擇優通知參加面試及打字測試。正取1名、備取2名。備取人員得依序遞補原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
(二)約僱期間:自通知報到之日起至被代理人代理原因消滅前1日止。約僱期間發生消極資格條件限制或其他原因無法繼續執行職務者,應即時解僱。
(三)報酬:依據「約僱人員比照分類職位公務人員俸點支給報酬標準表250薪點,每月支給報酬約新臺幣31,175元。
(四) 如有業務方面疑問,請於上班時間洽03-9253000#209 楊科長;報名相關事宜,請洽03-9253000#237 郭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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