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湖縣政府農漁局 徵求 技佐~2021-03-30

徵才機關 澎湖縣政府農漁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委任第四職等至第五職等
職稱 技佐
職系 獸醫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88-澎湖縣
有效期間 2021-03-24~2021-03-30
資格條件 (一)大專以上獸醫科系所畢業。
(二)經銓敘機關審定具委任第四職等以上合格實授,並具獸醫職系任用資格之公務人員,無特考特用限制調任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三)需領有獸醫師證書。
工作項目 (一)動物用藥品管理。
(二)輸出入動物管理及外來動物傳染病監測工作。。
(三)病死禽畜管制及養畜戶污染防治輔導。。
(四)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澎湖縣家畜疾病防治所(澎湖縣馬公市西文里118之1號)
聯絡E-Mail bigbear_yang@hotmail.com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意者請採「線上報名」方式遞件(恕不受理紙本郵寄應徵):請登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人事服務網「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需填寫簡要自述及上傳照片),點選【應徵職缺】,上傳相關附件(附件含考試及格證書、現職派令、銓敘部審定函、畢業證書、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等相關證明文件,須加蓋核與正本相符並簽章),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逾期者恕不受理報名。
(二)資格審查合格者,必要時擇優通知面試,甄選後未錄取者,恕不另通知及退件。
(三)報名截止日期:110年3月30日。
※經錄用人員由澎湖縣政府向其原任職機關辦理商調,如原任機關不同意他調者,請勿報名。
五、甄選方式:前列職缺視報名情形,依公務人員陞遷法規定辦理。
備註:若資格不符,證件不全或未經遴用,恕不通知及退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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