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退除役官兵職業訓練中心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一職等至委任第三職等 |
職稱 | 書記 |
職系 | 綜合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名(預估缺,得依需要列候補1至2人,有效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33-桃園市 |
有效期間 | 2022-01-04~2022-01-07 |
資格條件 | 需具備下列各項條件: 1.學歷:大專以上畢業。 2.考試:公務人員初等考試或相當等級之特種考試以上考試及格。 3.銓審:具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且未受轉調限制。 4.專業證照:具採購基礎證書尤佳。 5.人格特質:樂觀進取、認真負責、言行端正,具高度工作熱忱。 6.消極條件: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所定不得任用及陞遷情事。 附註:依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第6條規定,條件相等而為因公致身心障礙退除役官兵及一般退除役官兵者,依序優先錄用。 |
工作項目 | 1.即測即評及發證、學員專案、全國技能檢定等全般業務。 2.會外單位委訓全般業務及經費控管。 3.教室、工廠、教學機具、器材維修請購。 4.臨時交辦事項。 5.於平日或例假日輪流擔任值日官。 |
工作地址 | 桃園市桃園區成功路三段78號 |
聯絡E-Mail | vac010@mail.vtc.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1.請檢附公務人員履歷表(橫式一般、內貼二吋半身正面照片並註明連絡電話)、最高學歷畢業證書、考試及格證書、現職派令、銓敘部現職審定函、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榮民證(非榮民免附)等相關文件影本。於111年1月7日前,掛號郵寄本中心憑辦(以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信封外請註明報名甄選書記職缺)。 2.甄選程序:符合前開資格條件,且經審查合於業務需要者,另行通知面試及筆試。 3.甄試項目:筆試【問題分析與建議】(70%)、面試(30%)。 4.甄試地點:桃園市桃園區成功路三段78號。 5.通信報名地址:桃園市桃園區成功路三段78號;電話:(03)3321224轉111;人事室王先生。(檢具資料不齊全、資格不符者,不另行通知及退件。) |